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306167012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撞倒老大妈却矢口否认 交警作证肇事女被判赔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31次举报

撞倒老大妈却矢口否认 交警作证肇事女被判赔

法律搜索网 www.flssw.com
  骑电动车撞倒一骑自行车大妈却矢口否认,幸好被交警看见,还原了事实真相。8月11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该肇事妇女赔偿受害大妈8.6万元。

  2013年8月14日8时40分,老大妈邹某在路上骑自行车右转弯时,被沿同一方向从后方驾驶二轮电动车过来的中年妇女黄某撞倒,造成自行车倒地邹某受伤,经鉴定邹某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黄某否认她的电动车撞到邹某的自行车,认为是邹某的自行车撞到了她的电动车。此事恰好被执勤的交警发现,交警大队出具了邹某的自行车系被黄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的证明。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驾驶二轮电动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将骑自行车的邹某撞倒,致使其受伤,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邹某骑自行车右转时未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行驶过来,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认定黄某承担60%的责任,邹某自身承担40%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3061670128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3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9050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85篇 (优于99.39%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40089 昨日访问量:493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