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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刑事律师推荐--警惕 “两卡” 陷阱!帮信罪与掩隐罪你必须了解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5次举报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高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 “掩隐罪”)成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 “伴生犯罪”。不少人因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或帮忙 “转账走账”,稀里糊涂触犯刑法。作为律师,今天带大家厘清这两种罪名的核心区别与法律风险。

一、帮信罪:犯罪链条的 “帮凶”
帮信罪针对的是 “上游犯罪的帮助行为”,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帮助。常见情形包括:
  1.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两卡”)、支付账户,为犯罪资金提供转移通道;

  1. 搭建网站、开发 APP,为诈骗、赌博平台提供技术服务;

  1. 帮助推广引流、刷单刷量,协助上游犯罪获取被害人信息。

根据《刑法》第 287 条之二,犯帮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需特别注意:即使上游犯罪未查清,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即可构成此罪。例如,大学生张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 “网友”,每月获利 500 元,后该卡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 10 万元,张某最终以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二、掩隐罪:犯罪所得的 “洗白工具”
掩隐罪则针对 “犯罪所得的处理行为”,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通过转移、窝藏、收购、代为销售等方式掩饰、隐瞒。典型行为有:
  1. 帮助诈骗、赌博团伙 “跑分”,拆分大额资金规避监管;

  1. 用自己的账户接收犯罪资金后,转至多个账户 “洗白”;

  1. 收购他人犯罪所得的手机、电脑等物品,再低价转卖。

依据《刑法》第 312 条,犯掩隐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涉案金额超 10 万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个体户李某明知朋友的资金是诈骗所得,仍用自己的商铺 POS 机帮其 “套现” 8 万元,最终以掩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三、关键区别:时间节点与主观认知
两罪最核心的区别在于 “介入犯罪的时间” 和 “主观明知内容”:
  • 帮信罪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明知他人 “正在犯罪” 仍提供帮助;

  • 掩隐罪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后,行为人明知是 “犯罪所得” 仍帮忙处理。

简单来说:帮信罪是 “帮人犯罪”,掩隐罪是 “帮人藏赃”。

四、高律师提醒:莫贪小利,守住法律底线
两类犯罪的涉案人员多为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常因 “兼职赚钱”“朋友求助” 等理由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
  1. 不出租、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不参与 “跑分”“刷流水”;

  1. 发现他人利用自己的账户转移可疑资金,立即注销账户并报警;

  1. 若因一时糊涂涉案,务必第一时间自首,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不会因 “不知情”“被利用” 而完全免责,守住自身账户安全,就是守住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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