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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合同律师高志博帮助于某撤销养老院经营权,挽回四十万损失,擅长重大疑难合同纠纷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3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高志博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合同纠纷,自2015年执业以来,凭借近十年的深厚从业经验、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极强的抗压能力,在重大疑难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好的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更要有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力挽狂澜的能力。本文回顾高志博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典型的养老院转让合同欺诈案,看他是如何帮助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成功撤销合同并挽回损失的。

【案件核心】

养老院经营转让中,转让方隐瞒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涉嫌伪造房产证,导致受让方无法经营被查处。高志博律师精准定性欺诈,成功撤销合同并追回转让款。

【案情简介】

2024年,于某与李某乙签订《转让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接手某养老院,支付转让费、更名费及租金共计六十余万元。接手经营后,于某发现该养老院因无房产证、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手续,被民政部门责令整改并面临取缔。于某多次交涉无果,投资面临血本无归的困境。面对强势的转让方和复杂的合同纠纷,于某慕名找到高志博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高律师迅速梳理案情,精准锁定案件的三大难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且法人变更完成,撤销难度极大;对方坚称政策变化属于经营风险,拒绝退款;涉及伪造房产证、消防备案瑕疵等复杂行政与刑事交叉问题。

面对办案难点,高律师制定了“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的诉讼策略。他指导于某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民政部门整改通知、消防备案记录等。庭审中,面对被告方“经营风险自担”的辩解,高律师精准指出:养老院作为特种行业,办理消防验收是法定前置义务,属于合同默示的重大交易条件。被告作为原经营者,负有法定披露义务,却故意隐瞒未办理消防验收的事实,甚至出示虚假产权文件,已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欺诈。高律师通过精准的质证和严密的法律论证,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抗辩。

【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被告在转让时未主动披露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事实,致使原告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最终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被告返还于某转让费四十万元。

【案例启示】

本案彰显了高志博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厚功底与策略智慧。其核心作用在于:精准锁定“欺诈”这一法律事实,将行政违法与民事欺诈巧妙衔接,克服了合同已履行完毕的撤销难点;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高志博律师始终以专业、高效、尽责的态度,为您提供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解决方案。若遇合同纠纷、诈骗维权等法律困扰,请咨询高律师,助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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