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志博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2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高律师在2024年5月末接受家属委托,经过高律师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得知付某涉嫌强奸罪,且该案被害人为未成年,年仅16周岁,因此,该强奸罪案件会加重量刑,根据未成年的指导意见里明确规定,被害人为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且加重量刑。经过高律师努力,不断与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最终由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附:五常市人民检察院黑哈五检未刑诉〔2024〕xx号起诉书部分内容。
被告人:付xx,男,199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xxx,汉族,无固定职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绥化市xx村。2024年5月xx 日因涉嫌强奸,被黑龙江省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6 月x日经我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次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黑龙江省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付xx涉嫌强奸罪,于2024年7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4年7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24年7月x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强奸未成年案件,经过高律师努力,不断与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最终由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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