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志博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209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缪某,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志博,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
本院于2023年1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 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缪某与王某于2008年 7月28日登记结婚。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感情不和,一致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缪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缪某负担。
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11年 (优于65.41%的律师)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459081分 (优于99.96%的律师)
一天内
1777篇 (优于99.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