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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优邦运输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与宋金奎、王立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2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高志博律师成功代理了本案的一审与二审。上诉人盘锦优邦运输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宋金奎、王立民,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海伦市人民法院(2016)黑1283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盘锦优邦运输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关海丰、被上诉人宋金奎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志博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王立民、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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