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白云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8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要:孟某某是个四岁女孩,孟某某的户口随父亲一起落在爷爷奶奶的户口本上。2017年,孟某某的爷爷奶奶的住宅房屋拆迁腾退,孟某某及其父亲均是被安置人口。其父母于2019年1月份离婚,孟某某归母亲抚养。孟某某的母亲代理孟某某起诉要求分割拆迁款的四分之一和享有安置房屋的相关权益。
王白云律师接受孟某某的爷爷奶奶的委托后,认真查阅的相关的拆迁安置政策后,发现在当事人获得的拆迁款中多数都是和被腾退房屋的面积有关,而和户口有关的只有工程配合奖励和周转费。孟某某诉求涉及的安置房屋正在建设中。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同意支付孟某某的户口工程奖励费和周转房,要求驳回孟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腾退的住宅房屋是孟某某的爷爷奶奶的,和房屋有关的各种奖励和补偿都和孟某某无关,但以认定户口和认定人口有关的各种奖励和补助有孟某某应取得的份额。另外,法院认为未交付使用的房屋不具备处理基础。法院判决仅支持了孟某某拆迁款中和户口有关的奖励和周转费,驳回了其他诉求。
律师提示:
根据各地政府的生态建设规划,拆迁安置已经成为常态。在面对拆迁安置利益的分割时,律师建议以家庭协商解决为主。但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协商一致而要诉讼到法院时,律师建议一定要好好看看拆迁安置政策,要清楚哪些拆迁利益是自己应得的,一旦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将会造成巨额的诉讼费的浪费。另外,关于安置房屋的起诉,律师建议在房屋交付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