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白云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21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高XX承租了公租房遇到拆迁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款80多万元及其他搬家补助及奖励若干,并奖励一套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的经适房指标,高XX后出资购买了奖励房屋。因被拆迁房屋内落有外甥袁X、女儿戈X与高XX三人的户口,外甥袁X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要求分得三分之一的补偿款和芍药居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法院判决:
驳回袁X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高XX的外甥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要看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本案中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规定相关安置补偿是针对公房承租人的,拆迁安置利益和户口无关。另查明高XX与拆迁办签订的拆迁协议约定补偿安置是以高XX放弃公房承租权为条件,同时约定由高XX自行解决同居人及家庭内部成员关于房屋补偿款的分配事宜。除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外,拆迁利益应归属高XX。
律师提示:
目前,我国拆迁安置补偿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一个不同的拆迁项目都有不同的拆迁安置政策。律师特别提示:在分配拆迁安置利益纠纷中,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拆迁安置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