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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发布者:瞿龙律师|时间:2015年12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550人看过

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一、首先了解一下三个基本法律知识:

1、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再学习了解以下三个问题:

1、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最后,告诉你,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义务的,怎么办?

问: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答: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律师提示

扶养义务、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等法定义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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