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龙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财产约定法律知识

发布者:瞿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464人看过

问:夫妻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吗?

答:可以。

问: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吗?

答:可以。

问: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提示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