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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管术后诊疗延误致患者死亡,家属获赔45万余元

2026-03-19
2026年03月19日 | 发布者:刘荣广 | 点击:17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一、案件背景4月24日,患者方某因右侧上肢及肩背部疼痛半年余,前往A医院就诊,被诊断为C6-7椎管内占位性病变、脊髓受压等,于4月27日行椎管内占位性病变切除术+椎管扩...

律师观点分析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

一、案件背景

424日,患者方某因右侧上肢及肩背部疼痛半年余,前往A医院就诊,被诊断为C6-7椎管内占位性病变、脊髓受压等,于427日行椎管内占位性病变切除术+椎管扩大减压术。术后患者当晚即出现急性颈髓压迫体征,但医院未及时进行病情观察与有效处置,直至4281450分才行二次椎管扩大减压术,减压手术间隔起病时间超6小时。术后患者病情持续恶化,出现截瘫、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等症状,512日转入重症医学科,528日办理出院后当日死亡。

患者方某家属因认为A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遂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刘荣广律师团队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接受委托与代理思路

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委托人沟通案件细节,全面梳理、核查本案全部病历资料,结合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证据核心为病历、过错与因果关系需专业鉴定”的特点,制定了清晰的代理思路:

锁定核心过错:从病历资料中梳理医院诊疗行为的时间线,明确术后病情观察不足、二次减压术实施不及时的核心过错点,固定相关证据;

申请专业鉴定: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请求确认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借助专业鉴定意见夯实案件核心事实;

精准核算损失:结合患者的职业、年龄、被扶养人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精准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赔偿项目,确保赔偿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庭审抗辩维权:针对医院可能提出的“诊疗行为符合常规、无过错”等抗辩理由,结合鉴定意见、病历证据及医疗专业规范,进行针对性抗辩,争取法院认定合理的责任比例,维护患方合法权益。

三、办案关键过程

(一)细致梳理病历,锁定医院核心过错

律师团队逐页核查病历资料,发现关键过错点:患者427日术后20:47已出现左上肢肌力4级、右上肢肌力3级、双下肢肌力1级的急性颈髓压迫体征,护理记录载明已告知值班医生,但直至术后14小时(42809:30)才有医生查房记录,且此时患者病情已进一步加重;42809:50颈椎MR检查已明确颈髓受压肿胀,医院却直至14:50才实施二次减压术,椎管扩大减压手术间隔起病时间超过6小时,存在明显的诊疗延误,该延误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的重要原因。同时,律师团队对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凭证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损失证据链。

(二)申请司法鉴定,夯实案件核心依据

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过错认定具有高度专业性,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A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云南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A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术后病情观察不足、行椎管扩大减压术不及时,对病情诊治存在一定延误,该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方过错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该鉴定意见成为本案认定医院责任的核心依据。

)庭审有力抗辩,反驳医院不合理主张

庭审中,A医院辩称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原则及诊疗常规,无任何过错,仅愿承担10%左右的责任,同时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律师团队针对该抗辩进行有力反驳: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病历资料,明确医院术后病情观察、二次手术实施的延误行为已构成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针对医院提出的“术前未组织多学科讨论、备皮不规范、抗感染用药不当”等异议,法院已向鉴定人员核实,鉴定机构明确前述行为经审核无过错,律师团队据此主张医院的抗辩无事实依据;

针对赔偿项目,律师团队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对医院的异议逐一质证,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和合理性。同时,律师团队主张医院的延误行为对患者病情恶化具有重要影响,应承担高于鉴定意见初步认定的次要责任比例。

四、案件争议焦点

A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该过错与患者方某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辩称诊疗行为符合常规,无过错;患方则主张医院术后病情观察不足、二次减压术延误,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医院的责任比例应如何认定:患方结合医院的过错程度,主张其承担60%的赔偿责任;医院仅认可承担10%左右的责任;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院为次要原因。

各项赔偿项目的认定与计算:主要争议为 ICU 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是否应予支持,及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交通费的酌定金额等。

五、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信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并综合考虑医院的过错行为、鉴定人员陈述及本案案情,确认由A医院承担35%的赔偿责任;同时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审查,依法认定患方的合理损失共计1258559.35元。判决: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45万元;本案患方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六、办案心得

作为本案患方的代理律师,结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特点,总结本案办案心得如下:

1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医疗纠纷的过错认定均以病历为基础,律师需细致梳理病历时间线、诊疗行为细节,精准锁定医院的过错点,这是案件维权的前提。本案中,正是通过对病历中手术、查房、检查、二次手术的时间节点核查,才明确了医院的诊疗延误过错。

2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关键环节: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决定了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的认定必须依赖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律师需准确提出鉴定申请事项,协助法院完成鉴定程序,确保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本案的司法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认定医院责任的核心依据。

3精准核算赔偿并完善举证体系是维权的重要保障:律师需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患者的职业、年龄、被扶养人情况等事实,精准计算各项赔偿项目,同时对每项损失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确保赔偿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4庭审针对性抗辩是争取合理责任比例的关键:医疗纠纷庭审中,医院常以“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为由抗辩,律师需结合鉴定意见、病历证据及医疗专业规范,对医院的抗辩进行针对性反驳,同时向法院阐述医院过错的严重程度,争取法院在鉴定意见的基础上,认定合理的责任比例。

5全力维护患方权益,彰显司法公正:医疗纠纷中,患方往往因医疗知识的匮乏处于弱势地位,且患者的死亡或伤残已给患方带来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作为患方代理律师,需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医疗纠纷办案经验,全力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让患方的损失得到合理赔偿,这既是律师的职业职责,也是彰显司法公正、化解医患矛盾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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