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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评估疏漏致患者术后猝死,家属维权胜诉获赔60万余元

2026-01-26
2026年01月26日 | 发布者:刘荣广 | 点击:9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XX律师案例摘要患者李XX因腰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入住A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不足12小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委托本团队刘XX、崔庆...

律师观点分析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XX律师

案例摘要

患者李XX因腰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入住A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不足12小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委托本团队刘XX、崔庆国律师代理维权。律师团队通过精准锁定医院术前评估不足的核心过错,依托权威司法鉴定意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医院承担60%主要责任,最终为家属争取到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60元,充分维护了家属的合法权益。

一、案例背景:手术顺利却突发猝死,家属质疑医疗过错

患者李XX “腰部牵扯双下肢疼痛、麻木3年,加重2月” 前往A医院疼痛科就诊,入院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腰椎椎管狭窄,后转至骨与创伤科治疗。经医院检查,患者同时存在腰4椎体滑脱、陈旧性压缩性骨折等情况,医院建议手术治疗,并与家属签署手术及麻醉知情同意书。

次日医院为患者施行“腰后路椎管切开减压+椎间盘切除+植骨融合+钉棒内固定术”,手术历时5小时30分,医院称手术顺利,患者苏醒后生命体征平稳,于当日23:30返回病房。次日凌晨418分,家属发现患者鼾声停止、呼之不应,立即呼叫医护人员抢救。虽经气管插管、胸外按压等抢救措施,患者仍于当日535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突如其来的死亡让家属难以接受,为查明死因,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结论为:李XX系在原有肺心病、肺心功能障碍基础上,因麻醉及手术创伤致急性肺心功能障碍死亡。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充分评估患者基础疾病风险,存在明显医疗过错,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97098.38元。

二、代理核心思路:锁定“术前评估不足”关键过错,以司法鉴定筑牢维权基础

作为家属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我们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确立了 “以司法鉴定为核心,聚焦术前评估过错,明确因果关系与责任比例” 的代理思路:

全面梳理病历,锁定过错线索:通过细致审查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发现关键疑点:患者术前心电图提示 “下壁 T 波改变”,胸部 DDR 检查显示 “双肺间质性改变、心外形增大(心胸比率 0.55)”,血氧饱和度多次低于正常值(92%-93%),术前讨论已提及 “患者可能存在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但医院未针对上述异常情况进一步请心血管科、呼吸科专科会诊,也未完善心肺功能评估,直接实施了创伤较大的全身麻醉手术。

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明确责任核心:鉴于医疗纠纷的专业性,我们向法院申请委托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进行鉴定。这是本案维权的关键步骤 —— 只有通过专业鉴定,才能将病历中的“疑点”转化为法律认可的“过错”。

驳斥医院抗辩,强化过错与因果关系:针对医院提出的“诊断明确、手术指征合法、风险已告知、死亡系医学不可避免意外”等答辩意见,我们结合医学规范与鉴定意见逐一反驳:医院混淆“手术指征合法” 与 “术前评估充分” 的概念,《外科学》《麻醉学》明确规定,择期手术需全面评估心、肺等重要器官功能,对异常检查结果必须进一步排查;患者术前多项检查提示心肺异常,医院未履行谨慎注意义务,该疏漏与患者因急性肺心功能障碍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非 “不可避免的意外”。

三、案件争议焦点与律师代理策略

(一)核心争议焦点

1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若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

(二)关键代理策略

强化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司法鉴定中心最终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医院存在“术前评估不足”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过错比例为60%左右。庭审中,我们重点强调该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客观性(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主张其应作为法院定责的核心依据。

反驳医院对检查结果的片面解读:针对医院称T 波改变非特异性、双肺间质性改变可能是老年退行性改变”的抗辩,我们引用《麻醉学》术前评估规范指出:即使是“非特异性异常”,结合患者高龄、可能存在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情况,医院也应进一步排查;患者心外形增大、血氧饱和度偏低已提示心肺功能异常,医院忽视该风险,违反了围术期谨慎注意义务。

四、法院裁判结果:认定医院承担60%责任,家属胜诉获赔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我方提交的证据及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评估不足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李XX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最终,家属共获得赔偿60元,维权诉求得到充分支持。

五、案例典型意义:医疗纠纷维权,专业代理与证据意识是关键

本案作为一起典型的“术前评估疏漏致患者死亡”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其成功代理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术前评估是医疗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医疗机构对高龄、有基础疾病风险的患者,必须严格遵守术前评估规范,对异常检查结果不能轻易忽视,更不能以“手术指征明确” 为由省略必要的专科会诊与功能评估——本案中,医院的核心过错正是未履行该谨慎注意义务。

司法鉴定是医疗纠纷维权的核心证据:医疗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家属仅凭自身难以证明 “医疗过错”,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鉴定,是将 “医学争议” 转化为 “法律责任” 的关键步骤,也是法院定责的主要依据。

家属维权需注重证据保留与专业代理:患者及家属在诊疗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病历、检查报告、缴费票据等所有资料;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入,避免因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证据流失或主张不当,确保维权过程合法、高效。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家属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医疗机构必须坚守医疗规范与职业道德,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否则需为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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