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功案例
一、案例背景
2017年5月5日,陈某因“发现盆腔包块 20 +年”前往A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初步诊断后,于5月9日为其施行“剖腹探查术”等一系列手术。术后,陈某因术中出血多、病情危重转入重症医学科监护,最终于5月10日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陈某的家属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10312.75元。
二、维权历程
(一)一审维权与争议焦点
患方诉求:请求法院判令A人民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起初诉请金额为656866.65元,后因主张应适用2017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将总赔偿费用变更为710312.75元,并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及诉讼费用。
关键证据获取:为明确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陈某死亡的因果关系,患方申请司法鉴定。2018年9月7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检查及评估欠完善、对手术难度和大出血风险评估不足、止血措施效果欠佳、术中病情沟通告知不到位等过错,该过错与陈某自身疾病因素共同导致其死亡,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参与度为75%左右。此外,患方还提交了陈某的住院病历、尸检报告、工作证明、工资表、户籍证明等一系列证据,用以佐证各项损失及赔偿标准适用依据。
一审判决结果:一审法院采信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承担75%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482541.30元,驳回患方其余诉讼请求。但一审法院未支持患方变更赔偿标准的请求,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按比例折算且数额认定为35000元,同时未支持误工费诉求,这与患方的诉求存在差距。
(二)二审坚持上诉,维护合法权益
患方上诉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患方变更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的观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虽于2017年9月19日开庭,但2018年10月9日才对关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质证,此时法庭辩论仍未终结,应适用2017年度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结果已表明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患者自身无过错,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非75%的主要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独立补偿项目,不应与其他费用相加后按比例折算,且一审认定的35000元数额过低,不足以弥补患方精神损失。
患方已提交工作证明、工资表、请假单等证据,足以证明误工费损失,一审以未提供工资被扣罚证据为由不予支持错误。
医院上诉抗辩:医院认为司法鉴定意见存在明显错误,不应作为定案依据,要求重新鉴定;主张患方未证明患者主要生活来源为非农收入,不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同时要求在赔偿数额中扣减患方未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认为案涉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资质、程序合法,医院违反禁止反言原则,其重新鉴定申请无依据;一审责任比例划分、赔偿标准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认定、误工费不予支持等均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三、医疗纠纷处理规则提炼
证据收集规则:患方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及时收集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医疗费用票据、尸检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身份证明、工作及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据,这些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依据,能够有效证明诊疗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等核心事实。
司法鉴定规则: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的重要环节。患方应依法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鉴定程序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鉴定意见,双方有权质证,但若无充分证据证明鉴定存在资质不足、程序违法、结论依据不足等情形,法院通常会采信鉴定意见。
赔偿标准适用规则:人身损害赔偿中“上一年度” 相关统计数据的适用,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准。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出现影响赔偿标准的新情况(如关键证据质证未完成),患方有权主张适用最新的赔偿标准,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
责任划分规则:医疗损害责任的划分需综合考虑医院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患者自身疾病情况等因素。即使患者存在自身疾病,只要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医院仍需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比例可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但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定。
赔偿项目认定规则:
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依据,患方有权主张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未支付但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总损失。
误工费:患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处理医疗纠纷、陪护患者等导致收入减少,且该收入减少与医疗损害存在直接关联,同时需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丧假期间工资不应扣减,该期间主张误工费无依据)。
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数额需结合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且通常会纳入总损失按责任比例划分,患方主张独立全额赔偿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死亡赔偿金:若能证明患者为非农业户口或主要生活来源为非农收入,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患方需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等予以佐证。
诉讼程序规则:患方应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举证、质证、上诉等环节。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充分阐述自身诉求及理由,维护合法权益。
四、案例启示
本案中,患方从一审起诉到二审上诉,始终坚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虽然部分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但最终成功促使法院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获得了482541.30元的赔偿款,有效弥补了部分损失。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患方要保持理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处理,注重证据收集与固定,合理运用司法鉴定手段,明确自身诉求的法律依据。同时,要充分了解医疗纠纷处理的各项规则,清晰知晓赔偿项目、标准及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使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挫折,也应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相信司法公正会给予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