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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挂名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发布者:黄盼红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7日|分类:公司法 |1758人看过


本期主题:“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挂名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背景:现实中经常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股东让公司员工或者亲朋好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这些人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仅仅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就充当公司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人一般被称为“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要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基本知识、“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定代表人的基本知识

法定代表人的概念: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挂名法定代表人指仅在公司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在工商部门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从事一定的程式化的工作,但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资格: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一、民事责任

1、过错追责。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民法总则》62条

2、制作保存文件失职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相关公司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2条

3、实际控制人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对外借款及担保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5、信用惩戒。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同样会受到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等。

 

二、行政责任

 

1、对企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2、对企业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承担行政处责任。

3、对企业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4、对企业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5、对企业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6、对企业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1-6依据《民法通则》49条、《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

7、被吊销资格证书。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中,除了对单位处罚外,还应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公司产品生产及来源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相关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

2、公司财务方面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洗钱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

3、募集资金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等。

4、侵犯知识产权罪。

5、生产安全方面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6、其他可能涉嫌的罪名。

 

四、挂名法定代表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1、在不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下,尽可能避免担任不参与经营和管理的挂名法定代表人。

2、必须书面协议及备案的章程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特别是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权利)、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以防范风险。

3、任何需要签字的文件都必须慎重,不能随便签字。

4、不能轻易签订担保合同。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1、挂名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2、挂名法定代表人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侵占公司的财产。

3、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挂名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5、挂名法定代表人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6、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61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防范措施

1、尽可能避免挂名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2、必须书面协议及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限制权利)、违约责任,以防范风险。

3、严格管理公司印章、空白委托书及介绍信等相关材料。

 

提醒:任何行为都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可因一时的贪念给自己带来无法控制的法律风险。


法律声明:律盼盼发表的所有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非正式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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