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1、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2、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
3、已经建立劳动,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最迟应当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注: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建立和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是一致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概念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前提),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无过失性辞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 二倍工资支付的期限及标准
一、二倍工资支付的期限
1、未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截止时间为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长期限为11个月。
2、未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1、按照劳动者每月固定报酬标准支付二倍工资。
2、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八十二条。
注意: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获得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