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事实:
本案系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原告公司主张其为被告公司开发的软件已实际履行并上线,请求支付合同款。被告公司抗辩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原告交付的局部软件版本不符合约定的需求,故合同未成立,亦无付款义务。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合同未成立,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重点难点梳理:
合同成立与否:在长期、复杂的商务及技术沟通背景下,如何认定双方是否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履行义务的认定:原告实际履行的软件开发、交付及运维工作,是否构成对“合同主要义务”的履行,从而促使合同成立。
核心需求的证明:被告坚持其签约与付款前提是获得符合第三人要求的版本软件,而原告主张其完成的版本已实质满足项目需求,核心争议在于合同标的与履行成果的匹配度。
证据庞杂与事实重构:案件涉及大量邮件、聊天记录、技术文档,需要从海量信息中提取关键事实,构建清晰、连贯的逻辑链条以支持己方主张。
在本案中,代理律师凭借对技术合同法律关系的深刻理解、对证据的精准驾驭以及对诉讼策略的高效执行,成功代理被告公司取得一、二审全面胜诉。其致胜要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精准锁定“合同未成立”核心抗辩,构建稳固法律防线
面对原告以“事实履行”主张合同成立并索要巨额款项的诉求,律师并未陷入“履行细节”的纠缠,而是 直击法律关系的根基,即《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关于合同成立的形式要求。通过系统梳理双方长达数月的沟通记录,有力论证了所有谈判均处于前置流程阶段,双方始终未就最终合同条款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意。这一根本性立论,为全案奠定了坚实的防守基础。
二、系统瓦解对方“事实履行”主张,揭示履约与需求的根本偏离
针对原告强调所谓履约事实,律师采取了 “需求锁定-履约偏离” 的双层驳斥策略,被告需求未得到满足,原告主张的“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标准。
三、高效组织与驾驭海量证据,实现叙事主导权
本案证据材料极其庞杂。律师展现出出色的 证据梳理与叙事建构能力,将碎片化的邮件、聊天记录按时间线和争议焦点进行重组,制作了清晰可视化的重点事实梳理文件,向法庭呈现了一个逻辑连贯、重点突出的故事:即双方始终处于 “商务磋商与需求确认阶段”,因在核心交付标准上无法达成一致且原告不具备履约能力,最终未能建立合同关系。这种叙事有效引导了法官的认知,抵消了原告试图用技术细节混淆视听的策略。
总结:
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 “战略定位精准、法律适用娴熟、证据驾驭高超、庭审对抗有力” 的全面专业素养。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从复杂的商业合作表象中迅速剥离出核心法律争议点,并以严密的证据体系和清晰的法律逻辑构建无懈可击的防御。对于涉及技术开发、合同成立争议、事实履行认定的复杂商事纠纷,选择本案代理律师,意味着选择了以深度专业分析和卓越诉讼策略守护客户权益的可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