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汝琼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若庭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姻中的彩礼哪几种情况能退回

发布者:谢汝琼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179人看过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