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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货物运送途中不翼而飞 ,谁该承担责任?

发布者:新疆塔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646人看过

      何律师浅谈4万元货物运送途中不翼而飞 ,谁该承担责任?

   刘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经营者,2014年年底,有多个客户在其物流公司往内地寄送棉被和红枣,不仅支付了邮寄费,并且投制了运费险,货物总价值4万元.但刘某的货物到阿克苏后就不翼而飞,刘某对此事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所有客户多次找其协商,刘某均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后,所有客户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刘某仍不予解释.随后,办案法官亲自带着刘某和原告律师到阿克苏中转站查找货物,经过多方调查,才得知是由中转站的经营者周某故意将该批货物扣留,理由是刘某拖欠其物流费,所以就认为用该货物抵账.经过律师和法官的再三解释,周某仍不同意将货物返还.随后,法官和律师经过商量和沟通后,将此案归纳成两个案由来处理,既处理了原告和刘某的纠纷,又同时处理了刘某和周某之间的纠纷.2016年4月21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审理结果分别是周某将货物返还给刘某,刘某归还周某的借款,刘某按照货运合同约定返还货物和运费.

虽然该案涉及的标的额很小,但是在办案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妥善的解决了三件民事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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