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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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温津贴相关问题

发布者:刘永晓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514人看过

上海市高温津贴相关问题

一、上海市劳动者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1、时间条件:每年6-9月。

2、天气和工作环境条件:每年6-9月,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单位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1)劳动者露天工作(此时不论气温多少度);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此时不论在室内还是室外工作)。

二、上海市高温津贴标准

201161日至今,上海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三、企业在夏天要给员工提供清凉饮料

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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