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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清会分割吗?

发布者:李玮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30人看过

离婚后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个时候离婚,房贷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还能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吗?

 

首先,要考虑夫妻两人对婚内财产是否有约定,或者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个前提,法院会优先考虑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会按照以下情形来处理:

 

1、夫妻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夫妻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这时应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价值作出评估,并给出相应的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相对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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