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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郑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继承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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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郑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314人看过
在北京,如果离婚诉讼的男女双方只有一套共有住房,离婚时双方又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如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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