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顺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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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答】员工伪造学历入职,解除合法吗?

发布者:杨顺民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855人看过


【问题提出】近期接到HR咨询,员工于2019年7月份入职,入职的时候提交了一份学历证书,当时也没有进行严格审查,今年由于感觉员工能力不行,所以对他的入职材料进行了梳理,发现他的学历造假,请问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

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应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入职学历造假的,我们认为解除行为基本没有问题,应为试用期就是对员工工作能力以及领导能力的考核,学历是员工能力的一种体现方式,如果试用期发现,说明员工的能力不足,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行为合法。

2、如果是试用期满后发现的,是不是解除行为就违法了呢?也不一定。在这个时候,我们建议就要多举证一些证据,证明达到以下目的:第一就是员工的绩效考核或者其他考核内容连续多次不合格,据此试用期未发现的能力问题,在转正后体现;第二就是发现的原因是因为绩效能力不行,且发现的时间点是解除行为做出前不久。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让解除行为更加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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