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再现】
员工A(男)系某公司销售总监,员工B(女)系某公司财务总监。后A与B发生办公室恋情,该恋情被A的老婆C发现,C带着A与B开放的记录到该公司吵闹,造成其他公司人员围观,在公司内部及外部造成恶劣影响。现A已主动离职,B坚决不同意离职。请问公司能否以严重违纪解除与B的劳动关系?
【律师分析】
解除员工最主要的要看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是否有违纪事实;2、是否有规章制度规定,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理;3、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公示程序是否合法。
目前安徽省的裁判口径更加注重是否有违纪事实,特别是2019年12月30日所下发的《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审理意见研讨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劳动者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等情形,严重影响到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或者管理秩序的,应当认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性。对劳动者仅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或者制定存在程序瑕疵、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为由,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不予支持。”因此实务中对于程序瑕疵审查并不是很严格。我们着重讨论下,解除的事实依据是否合理问题以及如何让解除行为更加合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如果要解除员工,解除理由是什么?很多人可能看到这起事件后的第一反应是员工搞婚外情。我认为如果以这个理由解除,那认定违法解除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是否有婚外情的行为是员工的个人私生活问题,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特别是民法典出来后,更加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如果因为员工出现了婚外情,就解除员工,那多半是违法解除了。那如果非要解除,该以什么理由解除呢?我们认为,如果要解除该员工,应当依据员工的行为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由解除。
2、做哪些工作,可以让解除行为更加合理合法呢?我们认为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后,应及时把当天围观的情况以及公司员工的反映,通过相应证据固定下来。同时搜集公司对于公司声誉很重视的相关材料,比如公司企业文化内容或者员工手册内容,对于公司正确价值观的规定。不仅如此还可以梳理一些A、B两位员工是否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A、B都是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还有就是公司是否规定了相应的回避制度等等,这些信息搜集到一起,可以给解除行为正当性加分。
3、任何一个解除行为都会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建议,在解除行为做出前,应及时跟员工进行沟通,特别是像事件中的事情发生后,对B员工劝退,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除非是B员工的心理素质非常强大。总之一句话,解除有风险,解除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