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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可以拒绝收楼?

发布者:田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6日|分类:房产纠纷 |469人看过


      随着房价的上涨,一套商品房动辄百万以上,如果轻微的质量瑕疵就拒绝收楼,可能读开发商不公平。基于这种考量,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拒绝收楼的标准是:所购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瑕疵、足以影响合同目的时,买受人才可以拒绝收楼。

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渗漏、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因其一般不会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除非买受人能够证明所购房屋已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程度(一般指鉴定为危房、修缮后仍无法居住,标准相对较高),否则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收楼,但买家收楼后仍可请求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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