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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发布者:田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5日|分类:抵押担保 |532人看过


    常见的他项权登记中,一般只有“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即只能填写担保的本金;但担保合同中会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登记的担保金额与担保合同的约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以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准,而不是以登记填写的金额为准,这个基本已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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