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3313036191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

咨询我
08:00-23:59

抵押权人明知或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房产的,是否有权向购房人行使追及权?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6次举报
2021-08-14


1.抵押权人明知或同意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售,其应当采取而未采取监管保障措施,要求抵押人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将出售房屋所得价款向其提前清偿或者提存,故在抵押人未将出售房屋所得的对价向抵押权人清偿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具有过错。2.在购房人已支付对价、入住房屋的情况下,如允许抵押权人可以向该房屋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继续追偿,势必影响购房人的生存利益,有失公平。尽管抵押权人同意出售该抵押房屋并不导致其抵押权消灭,但为兼顾购房人的生存利益,抵押权人不能对其已同意出售的房屋行使抵押权的追及权能,其可对抵押人收取的房屋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行使追偿权。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