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生活一部分赠与,比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
2、特殊日子,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
3、特殊金额,如520、521、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
以上均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张国贵律师
1、日常生活一部分赠与,比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
2、特殊日子,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
3、特殊金额,如520、521、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
以上均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