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文、刘彦诉邹叔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转卖他人,后买受人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以及其与出卖人是否存在特殊关系等,均是判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依据。 案号:(2012)昆民一终字第3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6辑(2013.4)
张国贵律师
孔祥文、刘彦诉邹叔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转卖他人,后买受人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以及其与出卖人是否存在特殊关系等,均是判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依据。 案号:(2012)昆民一终字第3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6辑(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