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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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私自协议没有过户可以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58次举报
2021-03-22


农村宅基地私自协议没有过户从相关条例来看是不行的。农村房屋固然属于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时则需过户登记。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或宅基地的,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资格,应认定无效;

未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擅自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应认定无效;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村村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应认定无效;

受让人已经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应认定无效。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前法律无农村房屋、宅基地过户登记的强制性的规定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