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等。
8,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以及因康复护理,(5)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6)护理费,(7)后续治疗费等。
9,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5)住宿费,(6)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0,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