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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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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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怎么办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16年06月29日分类:经典案例浏览:802次举报
2016-06-29

【案例】甲乙夫妻感情不和,甲多次提出与乙协议离婚,但乙坚决反对。甲于是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乙知道后很生气,告知甲:既然要离婚,那么所有家产他一分也得不到,他将全部卖掉。问:如何处理?
  【分析】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离婚案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可能私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就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本案,甲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慎重。只有在证据充分且非常必要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否则,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对于离婚后又发现对方有私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