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了被告(直播公司)提供录播课程等多项直播陪跑服务,但其仅发送了部分培训资料,开展了少量直播复盘和答疑。因原告(学员)对服务效果提出质疑便将其移出沟通群,此后被告未再就直播专业问题提供任何指导,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原告也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案涉合同应予解除。最终,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部分服务费元。
张国贵律师
合同约定了被告(直播公司)提供录播课程等多项直播陪跑服务,但其仅发送了部分培训资料,开展了少量直播复盘和答疑。因原告(学员)对服务效果提出质疑便将其移出沟通群,此后被告未再就直播专业问题提供任何指导,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原告也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案涉合同应予解除。最终,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部分服务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