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放弃继承“损害债权人利益”
如果继承人欠有大量债务,其放弃继承导致债权人无法从遗产中获得清偿,法院仍有可能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平衡各方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继承人履行配合债权人完成遗产清理与债务清偿的义务。
(2)继承人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通过放弃继承的方式逃避债务清偿,该放弃继承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3)继承人虽表示放弃继承但实际占用遗产
继承人虽口头或书面声明放弃,但在声明放弃前已实际占有、处分遗产,或在诉讼中对遗产归属提出主张,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往往因与客观行为相矛盾而不会被法院采信。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