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贪污罪。虽经集体研究,但受益范围仅限参与决策的少数领导和管理层,未涉及普通员工,是以"集体研究"之名行"少数人私分"之实,缺少私分国有资产罪核心的"单位意志"和"集体受益"特征。关键看两点:①受益范围是否广泛;②分配是否相对公开。《解释(二)》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张国贵律师
定贪污罪。虽经集体研究,但受益范围仅限参与决策的少数领导和管理层,未涉及普通员工,是以"集体研究"之名行"少数人私分"之实,缺少私分国有资产罪核心的"单位意志"和"集体受益"特征。关键看两点:①受益范围是否广泛;②分配是否相对公开。《解释(二)》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