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约定优先于法定。只要财产约定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就优先适用约定,这是婚前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基础。
第二,人身属性优先于财产属性。伤残赔偿金、军人伤亡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这类带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优先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房产归属优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过错方分割时酌情少分。
第四,保护交易安全与善意第三人。夫妻内部财产约定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
张国贵律师
第一,约定优先于法定。只要财产约定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就优先适用约定,这是婚前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基础。
第二,人身属性优先于财产属性。伤残赔偿金、军人伤亡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这类带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优先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房产归属优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过错方分割时酌情少分。
第四,保护交易安全与善意第三人。夫妻内部财产约定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