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的,可以协商或者评估确定市场价值,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主张的,可拍卖、变卖后分割。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径行判定所有权,可先判使用,待权利完备后另诉。
张国贵律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的,可以协商或者评估确定市场价值,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主张的,可拍卖、变卖后分割。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径行判定所有权,可先判使用,待权利完备后另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