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合法用工主体,不得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事实上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1年之久,该用人单位也支付了劳动报酬。而造成劳动者失业的原因是该用人单位违法经营被取缔,劳动者没有过错。
因此,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其他损害,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