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转出的合法性:证明转出资金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背景(如提供真实的合同、发票、结算凭证、银行流水等),或用于公司正常经营。
- 转出程序的合法性:证明转出行为经过了公司法定决策程序(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符合正常的财务审批流程。
- 资金已合理补足:证明转出资金后,已通过合法方式将资金重新注入公司,或已通过合理对价弥补了公司损失,且能证明系补足出资。
若股东仅作“资金用于正常经营”的口头抗辩,或仅提供单方委托的审计报告、无原始凭证的第三方情况说明,通常无法推翻原告的合理怀疑,法院会认定举证不能。
张国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