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而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判离婚。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需要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而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离婚纠纷并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或者提交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法定判离事实。那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1)继续分居。同屋不同房,或者分居后偶尔因为孩子原因共同居住,都会影响分居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这时提交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作为证据,加上这期间持续分居的证据证明并未和好,感情确已破裂,第二次离婚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
(2)断绝联系。在这期间和对方的联系一定要少之又少,尽量不联系。当缺少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情形时,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就较为主观,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3)切忌开始新的感情。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会觉得感情已经破裂,也起诉离婚了,自己当然可以开始新的感情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千万不能这样!虽然此时夫妻感情已破裂,但是二人在法律上仍然是合法夫妻,倘若此时开始新的感情,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出轨甚至重婚,将影响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比例。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