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判断双方是否有共同出资的行为,除了你的转账记录外,还要看对方是否也实际投入了资金、实物或者技术、劳务等合伙成本;
其次要看你是否实际参与了合伙经营管理,比如是否参与过项目决策、是否在经营文件上签字、是否参与过利润分配或者亏损承担的协商、是否知晓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等
;最后还要看双方是否有共担风险的明确意思表示,比如聊天记录中是否提到过“赚了大家分、亏了大家一起担”这类表述,是否有过亏损后共同承担的相关沟通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条也明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备注了“投资款”,但你从未参与过任何经营活动,对方也从未向你披露过项目账目、经营数据,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过共担风险,那么大概率不会被认定为合伙关系,你可以主张对方返还相应的款项。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