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分“主动收益”与“被动增值”:婚前个人财产(如房产、存款)在婚后的“主动收益”(如用婚前存款投资房地产的获利、开公司利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动增值”(如婚前房产因市场行情自然涨价)仍属于个人财产。
- 明确“父母出资”的归属: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若仅有口头约定“只赠给子女”无效,必须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声明(明确只赠与子女个人)才属于个人财产;若无书面声明,默认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明确“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知识产权本身(如署名权)归个人,但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经济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明确“其他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