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形,即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自己不再为债务人,或者原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各自承担部分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方可对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债权人对原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未明确表示同意,则视为债权人不同意。
并存的债务承担即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原债务,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原债务,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成为债务人的情形。与免责的债务承担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无需债权人明确同意,只要债权人未明确拒绝即可。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