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无保证期间限制,仅受诉讼时效(3年)限制。只要主债务未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即可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不存在“过期脱保”问题。
保证:受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双重限制。债权人必须在约定的或法定的(通常为6个月)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免责;仅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后,才起算诉讼时效。
张国贵律师
债务加入:无保证期间限制,仅受诉讼时效(3年)限制。只要主债务未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即可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不存在“过期脱保”问题。
保证:受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双重限制。债权人必须在约定的或法定的(通常为6个月)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免责;仅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后,才起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