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的归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的。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抚养子女,或者另一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优越的成长环境,法律就允许变更抚养权。如果子女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且直接抚养方没有明显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因此,想要夺回孩子抚养权,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变更情形,或者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