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核心区分“普通同居”与“重婚型同居”。仅单纯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未以夫妻名义对外相处,不构成重婚罪,仅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民事违法行为;若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则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简单来说,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看是否形成“双重婚姻关系”(法律上的双重登记或事实上的夫妻名义同居),而非单纯的同居行为。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