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且无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经常居住地的,该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执行申请,不得以 “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住所地居住” “当地没有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等理由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张国贵律师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且无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经常居住地的,该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执行申请,不得以 “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住所地居住” “当地没有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等理由裁定驳回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