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未实缴的,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被公示 。
新《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一个“加速到期”制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因为没实缴导致公司错失商机、被罚违约金、融资失败等,这些损失都可能算在你头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