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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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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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对方没有钱赔偿,如何处理?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次举报
2026-02-01


 被人打后即便对方没钱赔偿,也可通过法定途径维权,核心思路是“先固定权利、再确认债权、最后推进执行”。

  殴打他人构成民事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建议先通过诉讼固定债权(拿到生效法律文书),胜诉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其名下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财产。若其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而非终结执行本身,受害人可长期监控其财产状况,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