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间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年。这对于工程欠款纠纷的债权人至关重要。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例如,您向欠款方发送书面的《催款函》、《律师函》,通过微信、短信明确催款,进行电话录音催收,或当面送达催收文件并要求签收。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欠款方向您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书》、《对账单》并确认了欠款金额,或在您发出的对账文件上盖章确认,甚至部分偿还了欠款。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您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债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