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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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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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贷款房屋,事后离婚需要分割.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5年01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次举报


  离婚时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补偿给另一方。


        司法实践中,应补偿数额的计算公式=(夫妻共同还贷数额(包括利息)÷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其中总购房款包括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其他费用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